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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政策解读与分析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政策解读与分析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即“双减”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为将“双减”政策落地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随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边界作出明确界定。这一通知是“双减”政策体系中的重要配套文件,旨在解决各地在执法和审批过程中对培训类别认定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二、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划分标准

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的类别划分主要依据培训内容与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关系来确定。

学科类培训的认定核心在于:培训内容是否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学科。具体而言,判断标准包括: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学习为导向,培训内容围绕上述学科的学习展开,培训方式以传授学科知识、解题技巧、应试训练为主。凡是面向上述学科开展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管理。

非学科类培训则主要包括: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这些培训领域不属于国家课程方案中核心学科笔试考查的范围,侧重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兴趣特长的培养。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范围进行审批和监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非学科类”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对非学科类培训的监管要求

通知对非学科类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第一,审批与登记。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经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活动。体育类由体育部门审核,文化艺术类由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科技类由科技部门审核,实行归口管理、分类施策。

第二,培训内容规范。 非学科类培训不得夹带学科类教学内容,不得使用学科类教材,不得以“思维训练”“阅读写作”“少儿编程”等名义变相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培训。

第三,收费与时间规范。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同样须遵守国家关于校外培训收费和培训时间的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规定时限的费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第四,人员资质要求。 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或职业能力证明,确保培训质量与学生安全。

四、政策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

在实际执行中,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边界认定存在若干模糊地带,给基层监管带来挑战。

一是“擦边球”现象突出。 部分机构将学科类培训包装为非学科类,例如以“国学素养”名义教授语文,以“逻辑思维”名义教授数学,以“英语戏剧”名义进行英语教学。对此,通知强调应从培训目的、内容、方式等实质要件进行综合判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是新兴培训业态的归类问题。 随着编程教育、STEAM教育、思维训练等新兴培训形式的发展,其类别归属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一般而言,如果培训内容以信息技术技能为主的归入综合实践类非学科,但若以竞赛升学为导向涉入数理逻辑等学科内容,则可能被认定为学科类。

三是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 由于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和培训市场结构存在差异,对同一类型培训可能出现不同地区的认定不同,影响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可预期性。

五、政策意义与展望

进一步明确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范围,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从政策执行角度看,清晰的分类标准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执法依据,减少了监管仲裁成本与执法争议。从市场秩序角度看,有助于遏制培训机构“换马甲”逃避监管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学生发展角度看,推动校外培训从“应试导向”向“素质导向”转变,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提供更丰富的选择空间。

随着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的快速增长,相关监管制度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快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培训规范,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专业性。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动态评估和分类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新型培训业态带来的认定难题。唯有监管的精准性与市场的规范性同步推进,才能实现“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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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11 12:18:12